漫评:当法律条文与山间童谣同“频”共振
漫评:当法律条文与山间童谣同“频”共振
漫评:当法律条文与山间童谣同“频”共振近期,由最高人民法院(zuìgāorénmínfǎyuàn)、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(liánhé)中央广播电视台主办的“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(guāng)”系列未成年人普法活动,在“彝乡情”公益性慢火车上举行。这种将普法课堂嵌入民生场景的做法,既回应了偏远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需求,更探索出一条“移动普法”的新路径,让法治精神随着(suízhe)火车汽笛深入大山褶皱里的每个角落(jiǎoluò)。
这趟串联起26座山间小站的公益性“慢火车”,每天都(dōu)有背着书包的彝族学生往返于家校之间,他们中不少是留守儿童(értóng),对法律(fǎlǜ)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(zài)模糊的原生(yuánshēng)经验层面。这次活动的创新之处在于(zàiyú),将普法(pǔfǎ)活动与列车的“慢节奏”特性深度结合,车厢里(lǐ)普法人员用“生动案例”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把“网络保护”条款转化为“不要随意扫描陌生二维码”的生活提醒。这种场景化普法的智慧(zhìhuì),源自对慢火车独特生态的精准把握。就像列车为“大筐队”老乡改造“集市车厢”一样,他们用最朴素的方式证明:法律传播的关键不在于形式的华丽,而在于能否扎根生活场景——就像大凉山(dàliángshān)的索玛花,只有生长在彝族孩子熟悉的土壤里,才能绽放出真正的生命力,让每个孩子都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感受到(dào)法律的守护。
在山西公益性慢火车助力乡村振兴的(de)(de)案例中,列车不仅是交通工具,更成(chéng)为知识传播的载体。这次“彝乡情”公益性慢火车的普法(pǔfǎ)活动同样展现出这种多维价值(jiàzhí)——当孩子们在车厢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,他们带回家的不只是(zhǐshì)法律知识,更是一种规则意识(yìshí)的启蒙。这种普法活动的深层意义,在于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(fǎzhì)动能。就像列车帮助“扁担大军”将农产品卖出大山一样,法治慢火车正在帮助“大凉山”家庭建立“遇事找法”的思维习惯(sīwéixíguàn)。当父母们在车厢普法课堂上了解到“不得迫使未成年人辍学”的法律规定时,当孩子们懂得用《网络保护法》抵制不良信息时,这些微观层面的认知改变,终将汇聚成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法治力量。正如小慢(xiǎomàn)车上的乘务员所说:“我们不仅要让(ràng)大凉山的孩子看到火车窗外的世界,更要(gèngyào)让他们懂得用法律守护自己的未来。”
从秦岭慢火车(huǒchē)上的“宪法课堂”到湘西列车里的“枫桥经验”,公益性慢火车正在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样本。而(ér)“彝乡情”慢火车上的未成年人普法活动,更是以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为切入点,证明了法治传播需要(xūyào)“量体裁衣”的智慧——当法律条文学会用多民族语言“说话(shuōhuà)”,当普法课堂能配合慢火车的停靠(tíngkào)节奏,当法治精神开始与民族文化产生“化学反应(huàxuéfǎnyìng)”,这种流动的法治教育便有了直抵人心(rénxīn)的力量。就像成昆线上那些穿山洞越桥梁的铁轨,“彝乡情”慢火车铺就的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交通线,更是一条(yītiáo)连接现代法治与民族传统的精神通道(tōngdào),让每一束照进车厢的法治之光,都能在大凉山孩子的心中生根发芽,最终长成守护未来(wèilái)的参天大树。
(来源:中国网 作者:王堃 余培胤(yúpéiyìn) 漫画:郭婷婷)
近期,由最高人民法院(zuìgāorénmínfǎyuàn)、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(liánhé)中央广播电视台主办的“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(guāng)”系列未成年人普法活动,在“彝乡情”公益性慢火车上举行。这种将普法课堂嵌入民生场景的做法,既回应了偏远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需求,更探索出一条“移动普法”的新路径,让法治精神随着(suízhe)火车汽笛深入大山褶皱里的每个角落(jiǎoluò)。
这趟串联起26座山间小站的公益性“慢火车”,每天都(dōu)有背着书包的彝族学生往返于家校之间,他们中不少是留守儿童(értóng),对法律(fǎlǜ)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(zài)模糊的原生(yuánshēng)经验层面。这次活动的创新之处在于(zàiyú),将普法(pǔfǎ)活动与列车的“慢节奏”特性深度结合,车厢里(lǐ)普法人员用“生动案例”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把“网络保护”条款转化为“不要随意扫描陌生二维码”的生活提醒。这种场景化普法的智慧(zhìhuì),源自对慢火车独特生态的精准把握。就像列车为“大筐队”老乡改造“集市车厢”一样,他们用最朴素的方式证明:法律传播的关键不在于形式的华丽,而在于能否扎根生活场景——就像大凉山(dàliángshān)的索玛花,只有生长在彝族孩子熟悉的土壤里,才能绽放出真正的生命力,让每个孩子都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感受到(dào)法律的守护。
在山西公益性慢火车助力乡村振兴的(de)(de)案例中,列车不仅是交通工具,更成(chéng)为知识传播的载体。这次“彝乡情”公益性慢火车的普法(pǔfǎ)活动同样展现出这种多维价值(jiàzhí)——当孩子们在车厢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,他们带回家的不只是(zhǐshì)法律知识,更是一种规则意识(yìshí)的启蒙。这种普法活动的深层意义,在于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(fǎzhì)动能。就像列车帮助“扁担大军”将农产品卖出大山一样,法治慢火车正在帮助“大凉山”家庭建立“遇事找法”的思维习惯(sīwéixíguàn)。当父母们在车厢普法课堂上了解到“不得迫使未成年人辍学”的法律规定时,当孩子们懂得用《网络保护法》抵制不良信息时,这些微观层面的认知改变,终将汇聚成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法治力量。正如小慢(xiǎomàn)车上的乘务员所说:“我们不仅要让(ràng)大凉山的孩子看到火车窗外的世界,更要(gèngyào)让他们懂得用法律守护自己的未来。”
从秦岭慢火车(huǒchē)上的“宪法课堂”到湘西列车里的“枫桥经验”,公益性慢火车正在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样本。而(ér)“彝乡情”慢火车上的未成年人普法活动,更是以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为切入点,证明了法治传播需要(xūyào)“量体裁衣”的智慧——当法律条文学会用多民族语言“说话(shuōhuà)”,当普法课堂能配合慢火车的停靠(tíngkào)节奏,当法治精神开始与民族文化产生“化学反应(huàxuéfǎnyìng)”,这种流动的法治教育便有了直抵人心(rénxīn)的力量。就像成昆线上那些穿山洞越桥梁的铁轨,“彝乡情”慢火车铺就的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交通线,更是一条(yītiáo)连接现代法治与民族传统的精神通道(tōngdào),让每一束照进车厢的法治之光,都能在大凉山孩子的心中生根发芽,最终长成守护未来(wèilái)的参天大树。
(来源:中国网 作者:王堃 余培胤(yúpéiyìn) 漫画:郭婷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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